蘇安監〔2015〕289號
各市安監局,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安監局,各安全評價機構:
根據《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2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工作的通知》(安監總規劃〔2009〕181號)和關于印發《江蘇省安全評價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蘇安監〔2014〕222號)等要求。經專家審核,決定批準江蘇泰康安全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評價機構乙級資質增項(具體業務范圍詳見附件),現予以通告,資質有效期到2016年6月30日。
該安全評價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等有關規定,依法獨立開展安全評價活動,如實反映評價情況,對所作安全評價結果負責,并承擔法律責任。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安全評價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督促安全評價機構不斷提高安全評價質量和專業能力,進一步發揮他們的技術支撐作用。
附件:批準安全評價機構乙級資質增項的單位名單及業務范圍
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