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編號 |
JSTK-(職評)211-2018 |
項目名稱 |
江蘇科比特科技有限公司搬遷及變更經營范圍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書 |
評價類型 |
預評價□ 控制效果評價■ 現狀評價□ |
建設單位 |
江蘇科比特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所在地 |
江蘇省昆山開發區富春江路1208號5號廠房 |
項目概況 |
項目名稱:搬遷及變更經營范圍項目; 建設單位:江蘇科比特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江蘇省昆山開發區富春江路1208號5號廠房; 項目性質:改建項目; 投資總額:5000萬元; 生產規模:年產眼鏡刀具60萬支、鑼刀片4萬支、成型刀4萬支; 建筑面積:租賃廠房建筑面積4372.8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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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業病危害 |
砂輪磨塵、油霧、噪聲; |
預測/檢測結果 |
本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表明: 砂輪磨塵、其他粉塵樣品合格率100%,噪聲合格率100%,激光合格率100%。 |
評價結論 |
行業類別: C3421切削工具制造; |
職業病危害一般□ 較重■ 嚴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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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或補充措施 |
1、 存在問題:照度不符合要求。 根據現場檢測結果,部分崗位照度不符合要求,因此需根據《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的要求,增加局部照明,使生產車間各崗位的照度達到200(LX)。 2、存在問題:職業危害公告欄內容設置不全。 建議:現場公告欄內容應包括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3、存在問題:本項目員工崗中體檢主要針對噪聲、其他粉塵,但體檢覆蓋率不足,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4人電測聽異常,未進行復檢。 建議:電測聽異常人員需及時復檢,復檢仍異常,需及時調離噪聲作業崗位。應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要求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在崗人員定期進行職業健康監護,職業健康檢查未覆蓋所有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員,應對接觸噪聲的所有人員進行電測聽檢查;需保證體檢覆蓋率達到百分之百,按要求做好勞動者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工作。所有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均應書面告知勞動者,并將原件存檔妥善保存。 4、存在問題:鐳射機未設置屏蔽罩。 建議:建議企業未鐳射機配備激光屏蔽罩,減少激光對人體的危害,若無合適屏蔽罩,建議為作業人員提供防激光輻射眼鏡 。 5.存在問題:產生油霧作業場所通風設施需增加;職業病防護設施需要加強維護 建議:增加產生油霧作業場所的通風設施,如設置機械通風裝置,并保證換氣次數,保證人均新風量達到30m3/h。定期維護職業病防護設施,檢維修時要加強防護。要重視在檢修、維修狀態中工人的職業安全與勞動保護問題,必須事先制訂維護、檢修方案,明確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確保維護、檢修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檢修時必須嚴格按照維護、檢修方案和操作規程進行。維護、檢修現場應當有專人監護,并設置警示標識。 |
專家審查意見 |
審查結論: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