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編號 |
JSTK-(職評)304-2020 |
項目名稱 |
泰興市興港醫藥化工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評價類型 |
預評價□ 控制效果評價□ 現狀評價■ |
建設單位 |
泰興市興港醫藥化工有限公司 |
項目所在地 |
泰興經濟開發區豐產河西路 |
項目概況 |
泰興市興港醫藥化工有限公司(原泰興市興港醫藥化工廠)成立于2001年03月22日,位于泰興經濟開發區豐產河西路。公司法人代表周軍,注冊資金125萬元,廠區占地面積16667m2,其中建筑面積3684.71m2。現有員工46人,安全、職業健康管理人員3人。 泰興市興港醫藥化工有限公司已建有的生產裝置為:年產4萬噸丙烯酸類紡織助劑生產裝置。 泰興市興港醫藥化工有限公司年產4萬噸丙烯酸類紡織助劑生產線遷建改造項目于2014年4月8日經泰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備案(備案號:3212001401352),該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委托江蘇泰康安全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于2015年7月17日經泰興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審核并批復(泰安監〔2015〕 161號);在初步設計階段委托常州化工設計院有限公司編制泰興市興港醫藥化工廠年產4萬噸丙烯酸類紡織助劑生產線遷建改造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并經專家評審通過后定稿。該項目建設施工過程中考慮了職業病防護的設施及措施,同時將職業病防治所需經費列入投資估算。該項目建設階段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并同時投入試生產和使用。 項目于2016年7月完成建設,2016年8月申請試生產,在試生產階段委托江蘇泰康安全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編制泰興市興港醫藥化工廠年產4萬噸丙烯酸類紡織助劑生產線遷建改造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于2017年5月17日通過專家評審與驗收。 企業近三年按要求開展職業衛生管理工作,每年定期組織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員工本人,發現職業危害相關異常的組織復查。定期進行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檢測結果向員工告知,設置現場警示標識、告知卡、職業衛生公告欄及檢測結果告知欄。按要求為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員工配發勞動防護用品,并進行培訓和督促佩戴。企業每年組織員工進行職業衛生培訓,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告知員工各崗位、各工作場所存在的危害及急性危害事故,對處置措施進行培訓和演練。 本項目自運行以來未發生急性職業中毒,未發現職業病、疑似職業病和職業禁忌證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江蘇省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試行)》(蘇安監規[2014]2號)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職業病危害嚴重的項目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因此,泰興市興港醫藥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蘇泰康安全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對該公司年產4萬噸丙烯酸類紡織助劑項目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江蘇泰康安全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組成該項目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組,對泰興市興港醫藥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資料進行全面細致的分析、研究,進行現場調查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按照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的要求,編制泰興市興港醫藥化工有限公司年產4萬噸丙烯酸類紡織助劑項目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主要職業病危害 |
在正常生產狀態下,該公司工人可接觸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有:甲基丙烯酸、苯乙烯、氨、丙烯酸、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丁酯、乙醇、聚丙烯酸酯類化合物、過硫酸銨、十二烷基苯磺酸鈉及琥珀酸二異鋅酯鈉鹽、聚合氯化鋁、聚丙烯酰胺、氫氧化鈉、鹽酸、硫化氫、噪聲和高溫等。 |
預測/檢測結果 |
檢測結果表明,檢測點氫氧化鈉、鹽酸及氯化氫、氨、硫化氫、丙烯酸、丙烯酸正丁酯、苯乙烯、其他粉塵檢測結果符合GBZ2.1-2019的要求。 檢測點噪聲、工頻電場檢測結果符合GBZ2.2-2007的要求。 |
評價結論 |
行業類別:專用化學產品制造 |
職業病危害一般□ 較重□ 嚴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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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或補充措施 |
作業場所增加警示標識;完善職業衛生檔案;完善職業健康檢查;完善車間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告知,加強防塵防毒和防噪聲設施的設置、維護;加強職業衛生工作的長效管理 |
專家審查意見 |
一、《現狀評價報告書》編制的基本評價:《現狀評價報告書》的編制基本符合《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危害評價通則》及相關法規、標準的要求;評價單元劃分清晰,防護設施分析較全面,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較準確、檢測較規范,職業衛生管理措施效果分析較客觀;結論準確可信,提出的對策措施與建議具有一定的針對性。 二、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實施基本情況:作業場所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正常,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設置基本符合要求,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及職業病防護措施基本滿足職業病防護的要求。 三、《現狀評價報告書》的修改意見: 1、完善原輔材料表,補充鍋爐燃料; 2、細化工藝操作過程說明,包括如投料持續時間、每次投料量、每工作班投料次數等; 3、細化造紙車間通風降溫情況說明,針對造紙崗位高溫高濕環境細化防護設施的分析評價; 4、細化職業健康監護資料分析與評價,針對電測聽異常人員根據職業史、電測聽圖譜、崗位噪聲強度綜合分析評價; 5、 其他詳見專家個人意見。 四、用人單位的整改意見: 1、完善職業衛生臺賬資料; 2、規范開展職業衛生相關告知工作; 3、加強職業衛生培訓工作; 4、其他詳見專家個人意見。 五、自行評審結論:專家組同意該《現狀評價報告書》通過自行評審。評價單位與用人單位應根據專家組的審查意見進行補正和整改。評價單位修改后的《現狀評價報告書》及修改說明、用人單位對工作場所和職業病防護措施的整改情況及說明經專家組長確認符合要求后,將相關材料存檔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