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名稱 | 江蘇泰康安全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新大洲本田摩托(蘇州)有限公司擴建摩托車等產品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
項目基本情況 | 新大洲本田摩托(蘇州)有限公司(下文簡稱“新大洲”)成立于2017年10月28日,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法定代表人:趙序宏,注冊資本14880萬元,注冊地址太倉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廣州東路36號。公司經營范圍:生產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助動車、發動機及零部件;銷售自產產品及零部件并提供售后服務;研究開發與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助動車、發動機及其零部件有關的技術并提供研究成果;進口、批發日本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或者其子公司生產的摩托車以及其零部件,并提供售后服務;根據日本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的委托向零部件廠商提供的、與用于Honda品牌產品的批量生產零部件、維修用零部件有關的質量維持和采購方面的技術咨詢及相關附帶服務;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公司為適應市場需求,拓展公司業務范圍,投資18110萬元,擴建摩托車等產品項目。擴建項目生產廠房利用自有廠房進行生產,年產摩托車15萬臺、發動機15萬臺、電動車5萬臺(鑄造產能5000噸)。 新大洲擴建摩托車等產品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于2024年01月向江蘇省太倉市行政審批局提交立項申請,申請投資擴建摩托車等產品項目,該項目通過備案,備案文號為太行審投備[2024]55號。 企業現有項目職工定員約2200人。本項目焊接、壓鑄、發動機組裝、注塑、涂裝領域每天3班,研發部每天1班,其余工段每天2班,每班8小時,全年工作250天;焊接、壓鑄、發動機組裝、注塑、涂裝年生產時間為6000小時,研發部年工作時間約2000小時,其余工段為4000小時。本項目增加500人,擴建后全廠共2700人。 本項目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機械傷害、觸電、灼燙、火災、其他爆炸、起重傷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容器爆炸、坍塌、中毒和窒息、其他傷害(夾傷、壓傷、割傷、碰傷、包括職業危害:噪聲、煙塵、高溫、紫外線弧光、粉塵)等危險、有害因素。 本項目不涉及土建,僅設備設施安裝調試,設備設施安裝工作由企業自身和設備廠商共同負責,最終設備功能調試由相應設備廠商承擔。 本項目生產產品不屬于危險化學品,不需要領取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22調整版),本項目使用的:丙烷(序號:139)、氮[壓縮的或液化的](序號:172)、二氧化碳[壓縮的或液化的](序號:642)、汽油(序號:1630)、柴油(序號:1674)、氬[壓縮的或液化的](序號:2505)、氧[壓縮的或液化的](序號:2528)、乙炔(序號:2629)、助焊劑(序號:2828)、脫模劑(50%丁烷氣、35%碳氫溶劑、10%二甲基硅油、5%潤滑脂)(序號:/)、防銹劑(防銹劑<1%、2,2,4-三甲基戊烷15~25%、丙烷25~35%、丁烷40~50%)(序號:/)屬于危險化學品,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氬保氣(二氧化碳20%,氬氣80%)(序號:/),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實施指南(試行)》第五條可視為危險化學品并按危險化學品管理。 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版)、《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03號修訂)、《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本項目不涉及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2020年第3號)、《高毒物品目錄》(2003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原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原安監總管三〔2013〕12號)、《各類監控化學品目錄》(工業和信息化部2020年第52號令),本項目使用的汽油、乙炔屬于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汽油為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根據《工貿行業重點可燃性粉塵目錄(2015版)》和《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2014),本項目不涉及重點可燃性粉塵。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原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原安監總管三〔2013〕3號)、《關于開展提升危險化學品領域本質安全水平專項行動的通知》(原安監總管三〔2012〕87號)以及《關于規范化工企業自動控制技術改造工作的意見》(原蘇安監〔2009〕109號)文件,本項目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及高危儲存設施。 | |||
重大危險源情況 |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辨識,新大洲本田摩托(蘇州)有限公司擴建摩托車等產品項目生產單元、儲存單元均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
評 價 結 論 | 新大洲本田摩托(蘇州)有限公司擴建摩托車等產品項目,具備安全驗收的條件。 | |||
項目組成員 | 姓名 | 專業 | 職稱 | 承擔的主要工作 |
戴海祥 | 安全 | 注安 | 項目負責人 | |
劉斌 | 化工工藝 | 高工 | 成員 | |
楊湧 | 自動化 | 注安 | 成員 | |
楊扣華 | 電氣 | 高工 | 成員 | |
鄧英英 | 冶金 | 注安 | 成員 | |
影 像 資 料 |